最新上海家庭装修合同怎么写?( 六 )


第十一条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 , 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 , 乙方应当同意 。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
第十二条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 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 ,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 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 , 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 , 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 , 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 , 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 , 原工期不变 。
第十三条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 , 乙方应当同意 。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 , 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
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 , 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四条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 , 其中人工费_____元、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元 。
第十五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 , 应当按时送到现场 , 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 , 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 , 甲方仍表示使用 , 造成损失的 , 由甲方承担责任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 , 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 , 乙方应当赔偿 。
第十六条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 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 , 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 , 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
第五章付款方式
第十七条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 , 开工前二至五日 , 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 , 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 , 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 , 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
甲方支付工程款 , 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 , 视为乙方收取 。
第十八条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 , 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