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工作计划怎么写?( 三 )


四、毕业论文检查工作
学院建立毕业论文(设计)检查的工作制度,抓好前期、中期和后期的“三期”检查工作 。
1、前期检查
在教学任务下达后,检查落实毕业论文(设计)的动员、选题、审题、指导教师选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计划安排等,视情况组织专家对课题、任务书前期工作进行抽查,保证严格的选题、审题程序 。
2、中期检查
由各二级学院教学院长负责组织实施,可结合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论文(设计)进度、学生工作态度、指导教师责任心及工作情况,二次审查题目和内容 。
3、后期检查
主要检查毕业答辩前的准备工作,抽查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毕业答辩资格审查是否按照要求进行,掌握未通过答辩资格的学生情况和各二级学院答辩日程安排,学校随机听取毕业答辩 。
五、毕业论文的评阅
1、指导教师阅
指导教师应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认真地审阅,根据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结合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工作表现、论文(设计)工作量、完成情况及水平,就毕业论文(设计)水平以及学生的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水平及工作能力和态度写出评语,根据一定比例按百分制给出成绩 。填写《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之A表和《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分工作底稿》 。
2、评阅人评阅,评阅要求 :
(1)评阅人必须具有指导教师资格 。
(2)评阅人不能评阅自己指导的学生 。
(3)评阅内容包括:论文(设计)的学术或科技水平;论文(设计)格式是否规范;所使用的技术方法是否合理;工作量是否足够;所得结论是否正确等 。
(4)评阅人可依据论文质量、工作量和难度、创新点等,按百分制给出评阅成绩 。填写《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之B表 。
六、毕业论文的答辩
1、答辩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1)编排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人名单 。
(2)审定学生的答辩资格 。
(3)主持并组织毕业答辩工作 。
(4)确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成绩和评语,具有一票否决的权力 。
(5)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聘请校外专家参加答辩 。
2、答辩资格审查
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期间,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取消答辩资格:
(1)旷课、请假等累计缺席时间超过总工作时间1/4者 。
(2)有抄袭行为者 。
(3)设计说明书、毕业论文未按规范格式编制,论文中的图、表或设计中的各种图纸未执行国家统一标准,文献目录未按照书写规范编写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