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金的费用由谁支付

国家赔偿金的费用的支付是: 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3.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等!

国家赔偿金的费用由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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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金的费用的支付是:
【国家赔偿金的费用由谁支付】1. 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3.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等 。
【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