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土著人的特点( 四 )


印第安人相信“万物有灵论”,他们崇敬自然,对自然界的一草一木、一山一石都报以敬畏态度 。印第安人相当程度上已经被欧洲基督教信仰所同化,在今天的美国大部分印第安人信基督,但印第安的原始信仰仍然存在 , 它与基督教相混杂,成为一种奇怪的宗教信仰 。卡耶特说,宗教信仰在印第安人生活中占据很高地位,最重要的部落首领是宗教领袖,他在内部事务上的权力高于部落首长 。在大多数部落,部落首长仅负责对外事务 , 主要是与联邦或当地政府打交道,他对外代表部落,但他的任命权在宗教领袖,他在对内事务上更要听宗教领袖的 。
印第安人:徘徊于现代与传统边缘
澳洲土著主要是指澳大利亚洲原住民,他们属于一个古老的社会,他们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数千年前 。而直立人指的是澳大利亚的移民,他们具有欧洲文化的背景,从欧洲移民到澳大利亚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7世纪末 。
从历史上看,澳洲土著和直立人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文化、语言、宗教以及社会习俗上的差异 。澳洲土著保留着他们古老的文化,如仪式和神话,而欧洲移民带来的文化则是更多的西方文化 。此外,澳洲土著人有自己独特的语言,而欧洲移民则是使用欧洲语言,如英语、法语、德语等 。此外,澳洲土著人信仰基督教,而欧洲移民则有不同的宗教信仰 , 如天主教、基督新教、犹太教等 。从社会习俗上看,澳洲土著人一般以家庭为基础,而欧洲移民则是以个人为基础 。
【澳洲土著人的特点】最早的澳大利亚土著人是大约是在五万多年前到达澳洲的 。当欧洲人开始移民澳大利亚时 , 土著人共有 500 多个部落,人数达50-100万之多 , 大约有260种土著语言 。这些语言所表达的概念的清晰度和精确性与其它任何语言一样,但却同世界上任何一种语言都不相同 。
澳大利亚的土著是在被英国政府占领后变成了殖民地,
澳大利亚原为澳大利亚土著的居住地 。17世纪初,西班牙、葡萄牙和荷兰人先后抵此 。1770年沦为英国殖民地,1901年组成澳大利亚联邦,成为英国的自治领 。1931年成为英联邦内的独立国家 。
后来慢慢的融合才成现代人 。
在澳大利亚土著人社会中,某些人是不允许相互接触的 。例如,男人和他的继母必须避免互相接触 , 必须通过第三人才可以交流 。成年兄妹在对话时也必须脸朝着不同的方向 。还有一种亲缘关系的传统 , 女人把她母亲的姐妹们也称做“母亲”,而母亲的姐妹们也称她“女儿” 。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人都有好几个“父母” 。
大多数土著人的婚姻都是由家族安排的,一些孩子在出生之前就已经被指腹为婚了 。女孩子们通常在十三四岁就已经结婚了 。在一些部落里丈夫会比妻子年长很多,而许多现代土著人的婚姻已经不再遵循传统规则和习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