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规章制度怎么写?(19)


事假:员工请事假时,每发生一人次(天)扣款50元 。
工伤:经行政管理中心鉴定后确认属于工伤的,福利待遇按政府有关规
定执行 。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含配偶父母)、按请假手续办理申请,可给予3个工作日丧假(不含旅途时间),丧假期间享受100%基本工资,超出假期按事假进行计算 。
婚假:婚假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可享受10天带薪婚假,一次连续休完 。超出的假期按事假进行计算 。
产假:在本公司工作满1年以上,女员工享有90天产假,产假期间不享受工资 。女职工产假结束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给予授乳假,一日两次,上下午各一次,每次1个小时 。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期间享有3个工作日带薪假期 。
第11条 请假方式
员工及部门主管请假,全部采用OA系统进行请假申请,按照审批流程审批批准后方可休假,具体情况参照《请假流程》 。

考勤规章制度怎么写?


为配合学校全员聘用合同制的实施,加强依法治校,现将有关教职工考勤特作如下规定:
一、上、下班制度
1、上、下班时间:上午8:00~11:36,下午12:30~4:00 。
2、教职工应按时上班,教职工在上班时间应坚守岗位,因工作等原因需离校的,应向教导处登记,以便联系 。
二、请假制度
1、教职工请假需要事先提出申请,办好手续,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 。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电话、口头请假或有他人代递假条,否则以矿工论处(特殊情况除外) 。
2、病假:病假一律凭医院疾病证明书审批;急诊就医,应有急诊病假证明书 。凡需请病假者,本人或家属应 及时报告学校,并持有关病历等证明到学校办理手续 。
3、事假:有事必须向校长室请假(遇政治学习需征得书记的同意),经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校 。未事先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者,作矿工处理 。
4、产假:凭医院有关证明,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天数执行 。哺乳期内的教师上班后给予每天一小时的哺乳假(规定时间)至孩子满一岁止 。
5、婚假:达到法定年龄结婚者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婚假增加7天 。
6、丧假:直系亲属及岳父母或公婆可享受丧假3天 。
7、调休:凡需要调休者,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休 。调休1小时起调,以整小时结算 。教师调休由本人安排课务,如课务不能安排则按事假处理 。政治学习除公出外,一般不予调休,且需征得书记批准 。
8、开会、进修:外出开会、进修一律见会议通知单,到教导处登记后,方可离校 。教师应准时参加进修活动,按时参加各类会议 。凡无故缺席者作矿工处理 。
9、看病:
(1)除特殊情况外,上午十点后或下午三点后教工可外出就医,但不享受坚守岗位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