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艺经纪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演艺经纪合同】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合约
1.甲方是一家因网络而涉及到演员演艺事宜的公司,专门为艺人演艺事业发展提供一切便利 。
2.乙方是一位艺人,授权甲方成为其影视剧、广告及其它演出之合法代理人 。
3.授权委托事项
3.1 乙方委托甲方在互联网络上制作乙方的个人网页,并发布在甲方下属的网站上 。
3.2 甲方是乙方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的合法代理人,发布有关乙方的演艺信息 。
3.3 乙方同时授权甲方对国际互联网上任何非法盗用、刊登、转载、复制上述内容的公司、团体、个人或组织拥有全球范围的法律诉讼权、损失赔偿请求权和获偿权 。
3.4 乙方授权甲方有法定权力代理签署有关其个人之演出合约,并且授权甲方有法定权利代其追讨任何有关合约上之收入 。甲方自签字之日起正式接受乙方之授权 。
3.5 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经由甲方代理之影视、广告及其它演出可得收入中抽取百分之_______(______%)作为甲方服务收入,在双方约定之情况下,甲方也可收取乙方认可酬金以外的金额作为代理费 。
4.甲方义务
4.1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资料,经甲方审核通过后,通知乙方成为甲方会员,甲方将免费为乙方设计制作个人网页 。
4.2 甲方有权根据网站的整体风格和要求对乙方提供的文字、图片、声音、动画、影像等进行技术性编辑、修改,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修改内容的原意 。
4.3 为更好的发展和推进乙方的事业,甲方对乙方应尽最大努力进行推广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照片、vcr的使用权属于甲方,甲方应以保障乙方的个人权益为基础安排乙方之工作 。
4.4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尽力维护乙方的个人网页,并进行相应的更新 。
5.乙方义务
5.1 乙方在本合同书生效后10日内向甲方提供全套个人资料 。
5.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 。在网页发布后,如因资料内容而引起的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争议,该争议的.解决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如因乙方故意提供虚假、无效或违法的资料而使甲方受到损害,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
5.3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网站的发展,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参加甲方组织的活动,接受甲方的采访、拍照、录像等,确认甲方所获得的有关乙方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授权甲方网站发布该信息 。
5.4 乙方应遵守由甲方做出的所有合理安排,并全力把所有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同时以绝对之诚意作出时间上的配合 。
5.5 甲方为乙方代理之事宜全部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不得私下与客户协商和签署任何酬金等有关之协议,甲方绝不承认任何私下承诺 。如因该等私下承诺造成任何纠纷,乙方应完全承受所有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