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转让委托协议书( 四 )


第一章双方声明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限制其从事证券投资的情形;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
3.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4.甲方已认真阅读乙方提供的报价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并愿意承担报价转让的投资风险;
5.甲方已认真阅读并承诺遵守试点办法和其他报价转让业务相关规则;
6.甲方承诺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以虚假报价扰乱正常的报价秩序,误导他人的投资决策;
7.甲方接受并配合乙方对涉嫌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理 。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股份报价转让业务资格;
2.乙方具备符合规定的人员、经营场所和设备,能够为甲方提供报价转让所需条件;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方式为准;
4.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 。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
5.乙方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报价转让业务 。
第二章开立股份账户
第三条甲方初次参与报价转让,应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及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开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账户(以下简称“股份账户”) 。乙方审核甲方开户申请资料后,为投资者开立股份账户 。
第四条甲方申请开立股份账户时,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开户资料 。由于甲方提供不实资料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
第三章委托
第五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价转让前,必须设置报价密码,报价密码是甲方在乙方预留的重要印鉴,甲方对此负有保密责任 。甲方可持有效证件到乙方柜台或通过其他有效方式(如电话自助委托、自助终端委托)修改报价密码 。
第六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办理下列事项:
1.接受并执行甲方的有效委托;
2.应甲方要求提供其账户股份变动情况的清单;
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第七条乙方提供柜台委托、电话委托、互联网委托等委托方式 。甲方可选择委托方式,委托乙方代理报价 。
第八条乙方在代理报价转让业务中可以接受甲方的报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 。乙方认为甲方的报价委托有虚假报价或操纵报价可能的,有权拒绝接受 。
第九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前,应充分了解甲方的财务状况和投资需求,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性资料 。乙方如认为甲方不宜参与报价转让业务的,应尽劝阻义务;甲方不接受劝阻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