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代理合同(28)


11.3 合同终止时,如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经销保证金3个月内全额退款 。
11.4 合同终止后,乙方与第三方发生关于甲方产品的一切业务往来,甲方不承担责任 。
11. 本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双方同意续约,任何一方在期满前3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 。如果某一方不按此合同条款履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
1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严守本合同各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诺;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 。由于不可抗力(运输事故等)或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原因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
13.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
14. 违约责任: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
15. 解决争议的方式:(1)甲方指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2)向嘉兴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
甲、乙双方可任选其一,诉讼地点为嘉兴 。
16.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两份 。
甲 方:
单 位:(盖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地 址:
开户行:
帐 号:
签收时间:乙 方:
单 位: (盖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地 址:
开户行:
帐 号:
签收时间

经销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为了拓展市场,共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授权乙方作为 省市(地) 产品的独家经销商 。
一、经销品种:
规格:
包装:
批准文号:
零售价: 元/盒;
批发价:元/盒
开票价: 元/盒(现款现货)
二、代理定额:
乙方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内购销甲方产品总额为 万元,其中购销进度大致安排如下: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数量:数量:数量:数量:
金额:金额:金额:金额:
乙方首批量根据城市大小而定,最低量件以上,期限为三个月,三个月后确实做过努力推广,没有打开市场的,甲方有权收回市场,产品在包装没有破损的前提下,甲方保证退货 。零风险经营 。
三、供货及结算方式:
1 .乙方首次进货为 件(每件盒) 。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将首批货款付给甲方 。甲方收款3日内保证及时发货(中铁快运) 。以后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将下月要货计划报给甲方,以便安排保证市场供应 。
2 .甲方按代理底价出具增值税发票及其他必要单据,若乙方另有需要,高于代理底价开票的高出部分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