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被要求证明“我妈是我妈”

【房产过户被要求证明我妈是我妈】3月1日据媒体报道 , 广东广州荔湾的徐先生准备办房屋过户手续 , 由于徐先生母亲李女士持有香港身份证 , 所以工作人员建议进行非直系亲属关系过户 , 不然要去公安局开证明“我妈是我妈” 。无奈之下 , 徐先生再次来到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核实 。一位自称审核人员告诉徐先生 , 现在可以办理手续了 , 另一位审核人员就此事向徐先生道歉 。
房产过户被要求证明“我妈是我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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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先生说
父亲去世后留下
一套六七十年楼龄的房产
自己和母亲
成为权属人各占二分之一份额
【房产过户被要求证明“我妈是我妈”】2月25日
徐先生准备好各种所需资料
和母亲一起去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准备把自己的份额
过户给妈妈
结果
工作人员却告诉徐先生他们
要求证明“我妈是我妈”
人都去了 , 证件材料都都对得上
为何还要证明?
原来
徐先生母亲李女士持有香港身份证
所以工作人员
建议进行非直系亲属关系过户
不然要去公安局
开所谓的“母子关系”证明
听完之后
徐先生和母亲都表示无奈
“唉!不会讲了反正就是无语 , 就是这么简单一件事搞到这么复杂 。”
后来
徐先生打电话咨询当地公安局
户籍办理窗口
对方表示“信息对得上一般都要承认”
而徐先生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民警表示
他们无权评判这项要求
辗转多地却无法成功办手续?
无奈之下
采访人员陪同徐先生再次来到
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核实
这一回
情况终于有了变化……
一位自称审核人员告诉徐先生
“现在可以办理手续了”
面对徐先生的质疑
另一位审核人员曾先生说
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会要求当事人
提供户籍注销证明
“但没有的话 , 影响也不大”
并且就此事向徐先生道歉
针对这件事情
常办理港澳人士在内地财产房屋买卖
和遗产继承的张律师认为
对于涉港澳、涉外在身份上的变化
因人名和相关信息
可能产生变动
所以内地相关办事机构
会要求当事人在港澳或在国外户籍地
办理“同一人证明”文件
所以当事人
在前期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
责任编辑:张丹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