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被要求书面保证怀孕主动辞职

3月14日 , “广东女职工休生育奖励假被开除”一事引发广泛关注 , 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保护问题也再次被提起 。
应聘被要求书面保证怀孕主动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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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新华社采访人员 杨晨光摄
澎湃新闻注意到 , 近期就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投诉 , 自己去重庆某酒店应聘 , 酒店经理要求她写一份一旦怀孕就自己辞职的书面保证 。“我觉得女性找工作受到了不公正待遇 。我去年结婚 , 今年28岁 , 就是因为没有生小孩 , 找工作就要这么被对待吗?那么五险中的生育保险要来有何意义?”
重庆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于3月5日回复道 , 我局已向该单位进行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 , 要求该单位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经我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 , 网友表示该公司已与她协商处理 。我局工作人员已告知该网友 , 若单位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 可携带相关证据材料进行投诉 , 我局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
2019年 , 《法制日报》报道曾梳理了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现状 。报道指出 , 女性在求职、提拔时容易被区别对待 , 职场女性在是否生育孩子、生完孩子再入职时面临不少难题 , 也有大龄女职工面临被辞退或被迫提前退休的压力 。而造成女职工劳动权益受损的原因并非法律规定缺位 , 而是这些法律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 。一方面 , 相应的惩罚措施疲软 , 目前仅停留在责令整改层面 , 无法有效约束企业;另一方面 , 相对于劳动者 , 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企业依然处于强势地位 , 在考虑用工成本的前提下往往选择放弃女职工 。
【应聘被要求书面保证怀孕主动辞职】 延伸阅读: 广东女职工休生育奖励假被开除 , 法院判了!
依据《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 广东省的女职工生育符合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的 , 除享有98天产假待遇外 , 另享有80天的奖励假 。
然而 , 在广东一家电器公司工作的女职工 , 因为休生育奖励假 , 被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 。双方闹上法院后 , 涉案公司被判违法 , 应向钟某支付产假、奖励假、哺乳假工资损失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
日前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女职工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会上通报了上述案例 。法院提醒 , 女职工合法生育依法享有奖励假期 。
基本案情:女员工休生育奖励假被开
钟某于2012年12月17日入职某电气公司 , 双方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 。电气公司向钟某支付工资至2019年4月 。钟某于2019年5月8日顺产生育一孩 , 并于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8月10日期间休产假 。2019年8月20日 , 电气公司以钟某已连续旷工六天为由 , 向钟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 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经查 , 钟某曾于2019年8月1日向电气公司人事经理申请奖励假休假 。双方发生纠纷后 , 钟某请求电气公司向其支付产假、奖励假、哺乳期工资损失、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仲裁支持了钟某的请求 。电气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