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保证书、协议书怎么写?( 九 )


4.5.2 乙方提供的物料经甲方制程生产后制程不良率(DPPM)<乙方来料经甲方制程挑选之不良品属乙方造成之不良现象,甲方需退回乙方 。
4.5.3 甲方每月对乙方的交货品质状况配合度及交期进行综合评比,连续三个月被评为D级者,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取消乙方之供应商资格,取消已经生效但尚未交货之所有订单而不负任何责任;连续两个月被评为C级者,甲方SQE将对其进行辅导,并视情况派驻SQA;
4.5.4环境管理物质必须符合欧盟最新ROHS指令中对人体有害物质(铅、镉、汞、六价铬、溴化耐燃剂(PBB/PBDE)等 )的含量要求;
五 、信息反馈
5.1 乙方应设有专人对甲方的品质信息接收和处理,并保证联络人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为最新资料;
5.2 乙方必须针对甲方的每个料号制订相应品质控制资料和环境管理物质控制资料,如:制程管制计划(PMP)、作业标准(SOP)、检验标准(SIP)、SGS报告等,内含详细的生产工序流程及每个工序的管制项目等内容,此资料甲方需要时能立即提供;
5.3 乙方一旦发现交付甲方的产品存在任何品质瑕疵或环保隐患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与甲方一起制定补救措施;
5.4 品质异常信息管理:
5.4.1 甲方发现乙方所交物料有品质异常时,立即通知乙方并保存不良样品;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及时到甲方确认不良状况并取回不良样品进行分析;
5.4.2 乙方收到甲方反馈的异常信息后,应按甲方要求紧急处理,若乙方未能及时处理,造成的扩大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5.4.3 乙方收到甲方反馈的异常信息后,在3天内向甲方回复真实、有效的书面改善对策,未回复或回复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拒收该料号产品或提出对品质有保障的其它处理方案,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执行;
5.5 变更信息管理:
5.5.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所有制程、设计、图面、生产场所、原料成份、生产工艺、环境管理物质、产品性能等与产品相关的环节均不能自行变更;若需变更,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重新评估样品及相应技术资料,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变更;
5.5.2 未经甲方书面批准而变更的产品,甲方有权视为不合格品而拒收,若因乙方自行变更而造成甲方的任何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5.5.3 甲方的任何工程变更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依据要求提供样品和相应技术资料经甲方评估合格后,正式通知乙方变更;乙方应按收到的正式通知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未依照正式通知内容及规定时限进行相应变更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5.4 乙方对变更前后的产品作相应管理:
5.5.4.1 若变更为自然切换时,乙方将旧品送完后方可送新品,若送新品后再送旧品甲方可视为不良品而拒收;
5.5.4.2 乙方送变更后的物料时,必须在前三批内、外包装上标识“ECN+变更内容”,否则,甲方可将其视为不良品而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