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波生育保险要交几个月才能报销,报销比例规定

宁波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 。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人社部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2021年宁波生育保险的相关知识,以及宁波生育保险报销比例的的规定 。
待遇标准:
参保人员在本市医保定点机构发生的生育、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待遇标准享受 。参保人员个人负担部分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使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和家庭共济账户资金支付 。
参保人员在宁波市外生育的医疗费按照定额补偿标准享受,不享受生育补贴 。定额补偿标准:顺产3700元、难产4350元、剖腹产5100元 。定额补偿费用纳入生育医疗费支出 。在职职工的未就业配偶也按照上述定额补偿标准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
详细查看:
一、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参保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
二、生育津贴根据国家、省规定的生育产假、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天数,按照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所在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的,采用当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 。计发公式如下:
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
享受生育津贴的参保人员同时享受生育补贴,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费用列入生育津贴支出 。生育补贴标准:生育分娩(含7个月以上的终止妊娠)的补贴1500元,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指放置宫内节育器、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等)的补贴300元 。
三、生育津贴计发天数按照《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流产同时合并其它计划生育手术的,计发生育津贴的休假天数合并计算 。
四、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
生育的医疗费用是指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住院分娩、终止妊娠及其相关的医疗费用 。
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是指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等手术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
参保人员在本市医保定点机构发生的生育、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待遇标准享受 。参保人员个人负担部分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使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和家庭共济账户资金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