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怎么写?( 三 )


3、身高、体重、视力检查:身高、体重检查示范园每季度一次 , 1级园每半年一次 。视力检查每半年一次 。所有在园的婴幼儿每年查血红蛋白一次 。
4、严格执行晨间的检查及全日制观察制度 , 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
(1)晨检工作可根据本园实际情况 , 采取保健医检查、班上教师检查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 。不论选择哪种方式 , 均由保健医生负责确诊 ,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2)检查步骤包括:一摸二看三问四查 , 观察儿童精神、脸色、体温 , 询问在家的健康状况 , 根据儿童的年龄、健康状况、传染病发病季节作有重点的检查 , 如咽喉是否红肿、腮部有无肿大、皮肤有无皮疹、是否携带不安全物品等 。
(3)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记录 , 对有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可疑者 , 可由家长带儿童去医院就诊 , 或留在观察室临时隔离观察 。
(4)儿童带来的药品 , 要核对姓名、药名、剂量、用药时间和方法 , 作好登记 , 并由家长签字 。按时给儿童用药 。
(5)保健人员应每日午后、儿童离园前巡视各班级 , 向班上老师、保育员了解儿童的健康状况 , 如有可疑或异常应及时处理 。
(6)班内的保教人员应全日注意观察婴幼儿的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等情况 , 对有病和体弱的儿童加强生活护理 ,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保健人员联系并作好全日观察记录 。
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1、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 同时要接受每年一次的定期检查 。
2、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性病、性传播疾病、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等有碍儿童身体健康的保教人员、炊事员 , 患病期间不得从事保教工作、炊事员工作 , 要及时隔离、治疗 。单纯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儿童的保教工作 。

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怎么写?


1、入园检查 。幼儿入园前必须在指定的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全面健康检查 , 经体检、化验等项目检查 , 确无传染性疾病 , 且最近二个月内无传染病接触史者方可入园 。对离园一个月以上或去外地(离开本市)返回时 , 须重新体检方可回园 。
2、定期体检 。每半年为幼儿测身高、体重、视力一次 , 每年5月份为幼儿进行全面检查一次 , 按who体格发育评价标准对幼儿身高、体重进行评价 。体检中发现有异常情况要采取相应措施 , 对于一般性疾病给予及时处理;有ⅱ0以上营养不良、中度以上贫血、中度以上肥胖、佝偻病等的幼儿应转入体弱儿管理或建专案管理;发现缺点儿进行登记管理 , 及时给予矫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