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如何写?( 九 )


(1)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科室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和使用的管理,严禁在易燃、易爆物品处吸烟、烤火或其他火源热源的使用 。
(2)不准私烧电炉或高温电热器具,因工作需要经医院领导批准,允许使用的科室,要加强管理,定人使用,并做到人走、停电时关闭电源 。
(3)用火、用气、用电和电器使用部门应经常进行安全自查,发现不安全的地方和因素,应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
(4)有贵重设备,精密仪器的科室要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并经常对设备、仪器及电源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电压不正常时不得使用,人走、停电时应关闭电源 。
(5)各科室各部位要爱护和保管好所在科室、部位的灭火设备和器材,使之良好好用,不得随意损坏,一旦发现损坏,要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查明原因,视情况赔偿 。
(6)不得隐瞒火灾,发生火灾时要勇于扑救,并报火警电话“119” 。
7、违反本制度的科室或个人造成火灾事故的,按照医院有关规定给予行政、经济处罚,触及法律和有关规定的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
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成绩和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或报请上级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
【医院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如何写?】西安碑林康杰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