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居住证需要准备哪些的东西( 二 )


广州地区
居住地所属的街道办理 。
办理居住证需要准备哪些的东西

办理流程(北京、上海、广州)
北京地区
申请人向聘用单位申请,由聘用单位向其所在区县人事局申请,区县人事局审核合格报市人事局审批;市人事局审批通过后由区县人事局制作证件反馈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将证件交申请人 。
上海地区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于出具受理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申办材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公安部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
公安部门核定
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投靠、就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
签发、制证、领证
《居住证》由市公安局统一签发 。对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制证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居住证》制作,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居住证》工本费的标准,由市财政部门、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
广州地区
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证窗口负责审核材料 。
1、资料齐全的,发放(打印)受理回执 。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其需补充的材料,对于居住地址证明材料不齐,先采集信息,待其补齐居住地址证明材料或经出租屋管理员对其填报的居住地进行核实确认后,发放(打印)受理回执 。
2、根据办证申请人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出具证明等材料中的合同期限,审定居住证有效期的期限 。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及时将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办证申请人信息分别录入“广州市流动人员信息系统”居住证办理模块(已使用升级版本的单位)或暂住证模块(暂未使用升级版本的单位),上传集中制作居住证 。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在收到邮政快递的居住证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流动人员凭受理回执领取居住证 。

【办理居住证需要准备哪些的东西】

办理时限(北京、上海、广州)
北京地区
持证人员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后,申请单位继续聘用的,应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办理续签手续;超过有效期限一个月未办理续签手续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自然失效 。
上海地区
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在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
广州地区
居住证有效期7个月到3年 。
办理居住证需要准备哪些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