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买卖合同协议书如何写?

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包括卖方本人和卖方的继承人)
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在 的房屋,建筑结构为,建筑面积 平方米 。
现甲方自愿将该房屋卖给乙方,并将该出卖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乙方也充分认识到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 。
第二条 价格
(一)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
(二)本合同书签订后,甲方自行办理产权证书时所需支付的各项税、费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向乙方办理过户时所需支付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 。具体费用标准以办理产权过户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为准 。(可按双方约定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合同生效后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元(大写 元整),转入乙方账户(户名: 开户行:,账号: );余款 元(大写 元)于完整的房屋产权过户至乙方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30日内,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
第四条 交付期限
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于 年 月 日前,甲方将该房屋及房屋钥匙、门禁卡、购电卡、气卡等房屋所有附属物品全部交付乙方 。上述行为视为已完成房屋交付,房屋交付后的所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交付之前甲方与他人发生的纠纷,以及由此所引发之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如必须先由乙方承担的,乙方承担后可向甲方追偿 。
第五条 签订本合同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 。甲方保证在任何时间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
第六条 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因该房屋属拆迁安臵房,房屋产权过户需五年后才能进行,甲方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配合乙方签订补充协议,提供权属过户登记所需全部资料,并到现场进行公正 。
甲方应在该房屋具备过户条件后2个月内协助乙方向相关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 。
第七条 甲方的义务
1.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房屋 。2.保证所售房屋具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条件 。3.严格执行本合同第六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4.保证不再将所售房屋转卖他人或擅自出租他人 。第八条 乙方的义务
1.严格按本协议书第三条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付款 。2.所售房屋交付使用后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物业、网络等使用费由乙方全部承担 。由此引发的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 。
第九条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