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承包合同怎么写?

林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 省 县 镇 村
组,以下简称甲方 。
法定代表代人: ,身份证号号:。
承包方: 省 县 镇 村
组 村民,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代人: ,身份证号号:。
为了培育和合理使用森林土地资源,促进林业生产的大力发展, 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坐落在 县 镇 村的林地(山地),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 。经林业部门实地勾绘,林地总面积为 亩,四界是:东至 ,南至 ,西至 , 北至。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 年 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
第三条 承包费及支付方法
该地块的承包费每年每亩为 元(人民币) 。乙方从 年 月 日开始于每年的 月 日前直接给付到方 。甲方在收取承包费时,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给乙方 。除收取承包费之外,甲方无权以任何名义要求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
第四条、承包地块的移交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当及时处理该地块上的树木,竹林及其他 甲方认为有价值的地上物 。自本合同签订后,无论甲方是否作出移交,均视为该地块已移交给乙方,乙方有权进驻该地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并在合法的前提下,有权无偿在该地块范围内开修林道及其经营需要的其他林业设施,并拥有合法权,其所需投资由乙方自行解决 。
该地块一经移交给乙方接管,乙方既有权依法处理该地块上遗 留的树木、竹林及其他甲方认为有价值的地上物,甲方无权提出异议,并不得据此要求乙方补偿 。
第五条、承包经营权及投资收益权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在该地块上拥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有排除来自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不法干预 。未经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承包范围内从事不利于乙方生产经营的活动,包括砍伐林木、开荒垦地、采石、构筑固定设施等 。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在该地块上的投资及收益全部归乙方所有,并受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
第六条承包地块的经营权确认
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前,双方对签订合同的地块的权属及 是否有纠纷,四至范围,签订合同的地块是否签订过其他合同进行确认,如遇到上述情况,甲方必须把以前全部签订的合同解除,解决该地块存在的争议和纠纷,双方才签订本合同,否则,因上述问题与乙方签订的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甲方负责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