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施工合同写法怎么样?( 七 )


2、如因特殊专业而需分包时 , 乙方必须在分包工程施工前10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分包报告 , 详细报告分包商的情况 , 待取得甲方同意其分包的书面许可之后方可分包施工 。如分包商不称职或其行为影响项目的工期(包括阶段工期)、质量等 , 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将该分包商撤换 , 如因分包对甲方造成工期、质量或其他方面的损失 , 应由乙方按合同规定的相应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分包的 , 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按甲方要求期限改正 , 逾期未改正的 , 甲方有权要求分包商撤出场地 , 并由甲方委托新的施工企业 , 因此而延误的工期、产生的费用 , 由乙方承担 , 乙方并应当承担分包工程预算造价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甲方发现乙方同一部位两次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分包的或不同部位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分包的 , 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 , 乙方并应当承担施工合同总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赔偿金 。乙方承诺对其分包商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
3、设计有防水要求的重要分项或分部工程 , 如室内卫生间、厨房、雨水管的出墙口处、室外空调挂机位置交接等防水做法由乙方负责 , 且须经甲方的确认 , 但甲方的确认并不免除乙方的责任 。如出现在正常使用状态下的渗漏情况 , 乙方必须在6个小时内到场修复 , 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双倍承担 。
4、本工程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包 , 如乙方私自转包的 , 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 , 乙方并应承担施工合同总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 如因乙方的转包给甲方造成经济和声誉上的损失 , 甲方同时保留诉讼索赔的权利 。
5、乙方如在设计技术交底和设计施工图会审中没有解决的问题 , 例如(但不仅限于)相关尺寸规定、标高、数量、洞口位置、技术参数等的不一致 , 各专业图纸之间可能存在的对同一平面或空间部位、同一事项的表述存在不一致乃至错项、漏项等 , 乙方应当在此项工程施工两日前向甲方及监理方书面报告 , 并根据甲方的指令执行 。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及监理方报告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等 , 均由乙方承担 。
6、为避免可能出现排水、暖通、电、抽油烟机等项目布置时相互矛盾 , 乙方应当在施工前作好上述个专业工程的联合技术交底 , 并现场放样 , 经甲方、监理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 , 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 , 均由乙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