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海南稳岗补贴政策条例,海南稳岗补贴财务做账说明处理方法

【2021海南稳岗补贴政策条例,海南稳岗补贴财务做账说明处理方法】为了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工业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6号)的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就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范围
对所有依法参保缴费、未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 。
二、实施基本条件
(一)各市县或省本级实施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上年末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 。
(二)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二是上年度未裁员或净裁员率(指企业年末职工人数与年初职工人数之差占企业年初职工人数的比重)控制在4%以内 。
计算企业未裁员或裁员率时,应扣除企业职工因劳动合同期满、调出、自愿辞(离)职、退休、死亡等正常减员人数 。
三、补贴项目及标准
各市县及省本级对符合政策适用范围和申请基本条件的企业,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5%给予稳岗补贴,列入失业保险基金“其他费用支出(其他促进就业支出)”科目核算 。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在岗培训补贴相关支出 。
(一)职工生活补助 。实行先发后补的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实际稳岗职工人数及为其发放生活费数额,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生活补助 。
(二)社会保险补贴 。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实际稳岗职工人数及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单位部分,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补贴 。(三)在岗培训补贴 。实行先支后补的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实际培训职工人数及为其支付培训费数额,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在岗培训补贴 。
上述三项补贴,实行预算管理、据实列支、总额控制的办法,可以单项申请使用,也可以合并申请使用 。
同一企业在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享受一次稳岗补贴 。既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政策,又符合享受《海南省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补贴政策的企业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政策执行,不得重复享受 。
补贴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到2021年12月31日 。
四、申请“稳岗补贴”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年度终了6个月内(申请时间延迟到11月30日)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申请书》(样表附后),并准备企业稳定员工队伍书面情况等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