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微企业认定标准( 二 )


对于那些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也会及时采取跟踪服务 。与此同时,广西国税12366设立了“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若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未能享受税收优惠,可拨打该热线进行反映,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使广大小微企业享受到税收“红利” 。
[相关链接]
近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回顾
★自10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
★自l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
★对生物药品制造业等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