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被强奸警方不立案 检方通报

8月18日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发布通报称 , 针对张某反映公安机关对其遭受强奸的报警不予立案 , 申请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一事 , 该院现正在依法调查核实 。南都此前报道 , 日前 , 有网友在微博发文称 , 其之前所在公司的老板对她进行了强奸 , 事发后她前往派出所报警但没有立案 。8月17日 , 北京市公安局针对此事发布通报称 , 正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 , 并对案件进一步复查 。
女子称被强奸警方不立案 检方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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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 , 针对张某反映公安机关对其报警不予立案 , 申请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一事 ,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
【女子称被强奸警方不立案 检方通报】 通报称 ,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收到张某(女 , 24岁)提交的立案监督申请 , 反映公安机关对其遭受强奸的报警作出不予立案决定问题 , 请求检察机关依法监督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3条之规定 , 于2021年8月5日受理此案 , 现正在依法调查核实 。
南都此前报道 , 8月12日 , 张某在微博发文称 , 2021年3月3日晚 , 当时其所在公司的老板周某以开会的名义将她叫上2楼 , 在张某明确表示不同意并且进行反抗的情况下 , 周某仍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事发后 , 张某前往派出所报警 , 民警带其验伤、取证 。
但此事并未立案 , 张某随后申请复议、复核 , 于7月29日收到了复核不立案通知书 。张某在文中称 , 民警告诉她不立案的原因之一是因为两人的同事作证称 , 张某经常和老板周某搂搂抱抱 , 非常亲密 , 且张某私生活混乱 。
张某称有想过报警控告公司的同事作伪证 , 但因为此前的案子没有立案 , 也无法就控告同事作伪证一事立案 。张某发文恳请检方重审证人证言 。
8月17日 , 北京市公安局针对此事发布通报称 , 2021年3月 , 张某(女 , 24岁)到朝阳公安分局豆各庄派出所报警称被周某(男 , 35岁)强奸 , 警方依法受理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 通过询问双方当事人、走访证人、勘查现场以及生物样本提取、物证鉴定等工作 , 认为张某报案反映的情况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条件 , 遂决定不予立案 。张某按照法律程序先后向朝阳公安分局、北京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复核 。两级公安机关依法审查 , 综合全案证据情况 , 均作出维持不予立案决定 , 后张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 。
通报称 , 目前 , 警方正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 , 并对案件进一步复查 。采写:南都采访人员 马铭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