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实习总结范文有没有?(11)


经过整理分析 , 我们可以知道 , 在本案中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与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之间关于设备材料所有权转移 , 虽然已经成立 , 但还未生效 , 因为买卖合同明确规定了货款付讫之日才是所有权转移之时 , 所以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并没有取得设备材料的物权 。而我们知道 ,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 善意取得要符合相关要件才能成立 , 其中一条是一定要买方付出了合理有偿的对价才能成立善意取得 。
【律师实习总结范文有没有?】很显然 , 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连货款都没有付清 , 不能算是付出了合理有偿的对价 。纵观整个案件 , 争议的关键在于本案的一方当事人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与案外人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标的物具有瑕疵的买卖合同 , 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以佛山市机械设备厂为被告的执行异议之诉于法无据 , 应以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为被告另提起确权之诉 , 也可要求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对其承担有瑕疵担保责任 。可见 , 在适用法律以前分析清楚案件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是处理好案件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