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员工试用期劳动合同( 五 )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项执行:
(一)本合同期限为 年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为 个月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
(二)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 , 至乙方达到国家
规定的退休年龄之日终止 。
(三)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 , 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试用期为 个月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部门从事
岗位的工作 。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 , 具体内容如下:
1、
2、
3、
(三)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 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 , 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
(四)在聘期内 , 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 , 与乙方协商后 , 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
三、岗位纪律
(一)甲方有权按照岗位职责 , 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 , 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 , 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 , 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
(三)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 , 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 , 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
四、岗位工作条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 , 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 。甲方提供乙方的岗位工作条件须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
(二)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休假日等规定 , 对乙方实行符合职业特点的工作日制 。
(三)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业务知识、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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