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房屋租赁合同( 二 )


(一)提交 平湖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人(章): 承租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鉴(公)证机关(章)
镇经管办经办人:
年 月 日

农村集体房屋租赁合同


农村房屋租赁合同
农村房屋租赁合同(供购买农村房屋使用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租赁甲方房产一事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合同 。
第一章租赁房产
1.1甲方同意将位于都江郾市的房产(以下简称“房产”)及院坝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
1.2甲方同意乙方将承租房产用于自行居住、休闲、娱乐以及法律允许范围内的经营活动,乙方在使用期内居住、经营不受甲方干
预 。
第二章 改扩建及租金支付
2.1 为改善甲乙双方共同的居住环境,甲方拟对本房产进行改扩建 。但由于甲方资金短缺,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总计40年的房产租金,用于对本房产的改扩建 。
2.2 第2.1条约定的40年的租金总额为改扩建房屋实际发生金额 。为确保本租金确实用于改扩建房产事项上,该租金应由乙方监管 。改扩建房产的过程中,每实际发 生一笔费用由甲方从租金总额中支付 。待房屋改扩建及装修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汇报实际发生总金额,该总金额即为40年的房屋租金 。
2.3 改扩建房产所需各项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垫付办理改扩建手续的各项费用 。改扩建手续办妥后,甲方可凭政府有关部门收费凭证要求乙方在所监管的租金总额中予以支付 。
2.4改扩建后的房屋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00平方米,改扩建后的全部房产以及院坝平方米,在改扩建完成后40年内全部归乙方使用 。
第三章 租赁期限
3.1除非甲乙双方按第六章提前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为20年,自本房产改扩建完成之日起计算 。
3.2 本合同3.1条约定的20年租赁期满后,甲方应无条件与乙方续签本合同,续签合同租赁期仍为20年,该20年房屋租金已包含于第2.2条所约定的房屋租金总额内,乙方无需再向甲方支付租金 。
3.3乙方连续租赁满40年后,本合同房产全部归属于甲方 。
3.4 续签的合同租赁期满后,除非甲方收回房屋自用,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
第四章 税收及费用
4.1乙方实际发生的水、电、电话、气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水、电表度数和政府规定标准计算,由乙方自行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