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家居销售合同( 九 )


2.8.4乙方服从甲方及业主方的统一协调、管理,处理好与业主及施工现场其他人员的关系、乙方对外和甲方是一体的,所以对外一定要有整体感 。
2.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至验收竣工结束前服从甲方指挥,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技术要求施工,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如不按甲方要求施工或国家相应的技术规范施工的,由此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失及名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
2.10乙方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全力配合甲方,发现问题在48小时内完成整改 。
3、工期约定
3.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按期竣工,如延误每天按合同价的1%支付违约金 。
4、材料的约定
4.1工程施工中由甲方提供的成品(摄像机电缆机房设备等主材)乙方有责任保护,若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 。
4.2工程施工中由乙方安装主料及提供辅材(辅料包含电工胶布,防水胶布,防锈漆,电焊条,施工工具耗材等) 。
5、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有关标准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作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
5.2本工程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按图施工安装,负责甲方的设备调试配合工作 。
5.3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优良标准 。
5.4工程中出现的隐蔽工程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检查和验收 。并严格执行隐藏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监理及业主方验收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安装质量事故,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合格,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未能通过工程验收,由乙方赔偿甲方本工程总额的20%罚金 。
5.6本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先行预验收,并通知甲方及业主验收,有乙方制定和办理竣工资料及移交手续、乙方并承诺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包含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
5.工程质量保修计算时间起始计算时间以竣工验收出具时间为主 。
6、工程价款结算约定:
6.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如清单项无调整,则按照合同总价付款,如有调整,则按照清单中单项价格计算总价.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水电费、机械设施费、产品的制作、运输、包装、装卸、材料二次搬运、安装、保修、验收前的产品清洁、验收、配合、售后服务、税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等一切费用不计 。
6.2合同价款支付方法:管线结束支付工程施工合同的40%;设备安装到位调试结束后支付工程总价的55%,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
6.3本工程自整项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计算质保期,质保期为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