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承包合同(18)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
1.4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
第二条 发包人义务
2.1 开工前__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2.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2.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
第三条 承包人义务
3.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3.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
第四条 材料的提供
4.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4.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
第五条 工期延误
5.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
5.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
5.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
5.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