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快递合作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湖南迪比翼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客户编号:
甲、乙双方本着互相信用且良好的合作基础上,为方便结算,经乙方考察,特为甲方提供月结款项及快递运输服务,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代理快件范围:
1、甲方交运的货物必须符合航空局有关运输安全要求,必须不违反国家禁运物品的有关规定,如被机场安检部门或海关有关执法部门查出的所有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
2、乙方不接收易燃、易爆、腐蚀、液体、粉末、食品、军货武器、药品、光碟及邮政法规定不能寄递的物品 。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接到甲方快件时,应免费提供所需包装物料和专用运单,并向甲方交付运单留存联,以便甲方查询 。
2、乙方有权决定所承运快件的出运路径及航班,尽可能安排最快方式出运,自取件日起三个月内,甲方询问所发快件的递送情况时,乙方应及时提供免费跟踪查询服务 。
3、乙方应按协议约定开具发票/账单 。
4、签订协议书后,乙方根据甲方寄件通知申请,安排外勤操作业务员按公司正常服务标准(但至少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当日的工作时间内)为甲方提供收派件服务 。
5、乙方收到快件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处理,以确保在约定的时间内货物能够顺利运达目的地 。乙方应做好货物离港信息跟踪,并及时通知甲方 。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交运的货物必须按乙方规定的统一包装标准 。
2、甲方应保证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杜绝任何形式,包括直接或间接的国际快递代理性质的委托行为 。所有委托均系出于本公司自身经营中的商业需要或其他需要而作为最终的发件人而委托乙方 。
3、甲方应严格按照快件的发运特点和要求,提供正确、完整、文字清晰的收发件人的详细资料,包括收发件人的单位名称、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对于包裹类快件,须提供货运物品品名、真实价值及国内外有关机构所需要的一切单据(如商业或形式发票、外汇核销单、原产地证书等),以便乙方为甲方正常运输及甲方收件人顺利清关 。
4、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全、有误或不清晰致使快件延误或无法送达收件人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包括无法顺利清关而产生的退件运费和清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
四、出口及结算方式:
1、出口预付定价及结算方式
1)若甲方要求采用出口快件预付结算方式,乙方将按本协议所附之价目表所载之当时有效的运价、TNT/DHL网站所公布的现时有效的燃油附加费以及特定地区特别派送费与乙方结算,因出口物品产生的有关报关和其他各种政府规定的税费由甲方自行支付或提前转交乙方代为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