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 )


6、甲方保证此房屋没有迁入户口,如迁入户口需在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之日前将户口迁出 。
第三条、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应当在甲乙双方共同到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进行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之日付房款 元人民币 。付至甲方银行卡内,甲方夫妻共同认可此账户,甲方开具等额收据 开户银行为: 账号为: 帐户名为:。
2、乙方应当在双方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后,付房款 元人民币至本条1项账户内,甲方开具等额收据 。
3、乙方应当在甲方结清第二条第2项费用,并将以上账户更为乙方名下后,付给甲方房款 元人民币至甲方账户,甲方开具等额收据 。
4、鉴于乙方经济困难,甲方同意在乙方居住该房屋 个月内,付清房款尾款 元人民币 。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第二条第1项,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要求退房退款,承担违约金 元,甲方赔偿乙方装修费用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
2、甲方违反第二条第2项,拖欠以上费用的,甲方承诺在接到乙方所称甲方拖欠上述费用通知之日起 日内结清,并承担因拖欠产生的滞纳金等损失责任 。
3、甲方违反第二条第4项,没有按时办理过户手续,或房产无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甲方应当立即退还所收全部房款,并自违约之日起有权要求甲方每日支付乙方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 。
4、甲方违反第二条第5项,逾期将商品房钥匙及附属材料交付给乙方的,承担从应交付日起至实际交付钥匙之日止,每日 元的违约金 。
5、乙方违反第三条第1项,不按时支付房款的,应承担违约日起算,每日 元的违约金 。
6、乙方违反第三条第2项,不按时支付房款的,应承担违约日起算,每日 元的违约金 。
7、乙方违反第三条第3项,不按时支付房款的,应承担违约日起算,每日 元的违约金 。
8、乙方违反第三条第4项,不按时支付房款的,应承担违约日起算,每日 元的违约金 。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在该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 。
第六条、担保
甲方请 担任保证人,工作单位: 职务: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如果甲方违约,乙方可以同时向甲方、甲方保证人追究责任,保证人与甲方关系为:。
乙方请 担任保证人,工作单位: 职务: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如果乙方违约,甲方可以同时向乙方、乙方保证人追究责任,保证人与乙方关系为:。
保证人信息见附件4
第七条、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任何一处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在修改处签名捺手印认可,否则所作修改无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提交市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均具有同等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