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四 )


第六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
2、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竣工验收结清费用后失效 。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 太阳通用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山东瀚高建设节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甲方发包的太阳通用机械有限公司门卫室外墙保温工程施工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 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
一、 工程内容及范围: 太阳通用机械有限公司门卫室外墙保温工程,根据外墙保温工程技术规程及验收标准,保温工程含基层外胶粘剂.粘贴50MM厚岩棉板、玻纤网格布、抗裂抹面胶浆、加固锚栓(120MM长,每平方米不少子7个)并含人工、机械,垂直运输、水平运输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 。
二、工程地址:龙盛路与珠峰路交汇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检测,包税 。
四、材料标准:
1、岩棉板要求使用威海博盛 牌, 50mn表观密度为140kg/m3,供应商应提供书面证明和产品出厂合格证 。
2、粘结砂浆、抹面砂浆使用基舜牌(1500/元吨) ,承包方应提供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出厂日期及编号,使用期限、主要成分、适用范围及使用说明书 。每平方米不少于13kg 。
3、玻璃网格布要求単位面积质量 ≥ 160g/m2, 使用外墙保温专用耐碱玻纤网格布 。
4、锚栓采用热镀锌金属螺钉(天字牌)。塑料膨胀管采用聚酰胺的 。各种材料生产厂家应提供具有法定资格的产品检测报告副本原件 。
5、所有材料进场均应由监理方和建设方进行见证取样, 进行复检和称重达标后使用, 否则禁止使用。
五、工期:
自满足条件起, 15个工作日完成(以工程部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 保证与工程进度同步,不影响其它工种作业 。如乙方未按照合同工期完成,每拖一天罚款1000.00元 。
六、质量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外墙外保温构造》施工 。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JGJI44-20xx ) 验收标准 。
2、甲方工程的基面应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和《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xx的规定 。
七、合同价款:
以实际发生数量乘以单价岩棉外墙保温每平方米110.00元、 大理石贴面岩棉外墙保温每平方米1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