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评山东金矿事故迟报30小时

导致22人被困的山东烟台栖霞市笏山金矿事故 , 迟报时间长达30个小时 。涉事企业对生命的漠视 , 无异于草菅人命 , 就是与人民为敌 , 国法必不容 。
烟台市发布的消息显示 , 这起事故发生在10日14时 , 但企业向栖霞市应急管理部门报告时 , 已经是次日20时 。长达30个小时的时间里 , 企业虽然组织了救援 , 却始终没有向栖霞市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 直到发现救援难度超出自身能力 , 才“揭开盖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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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评山东金矿事故迟报30小时】 人民至上 , 生命至上 。重大事故早报、快报 , 早已成为共识 。第一时间上报 , 意味着政府部门可以更早、更专业、更大力度实施救援 , 为被困或受伤人员争取更大脱险机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就明确规定 , 事故单位负责人在接到现场报告后 , 应当在1小时内向地方政府部门上报事故信息 。同时 , 国家有关法律对迟报、瞒报事故有严厉的惩罚规定 。
然而 , 在一道道“高压线”面前 , 总有个别企业和地方政府部门存在侥幸心理 , 事故发生后不是抢时间争取救援力量 , 而是“争取时间”将事故“大事化小” , 企图逃避处罚 。直到藏不住了 , 才向上级政府部门“求救” 。
迟报 , 消耗的是被困人员脱困生还的机会 。笏山金矿事故中 , 第一时间上报和拖延30个小时之后上报 , 可能导致22名被困人员最终的命运截然不同 。置22个鲜活的生命于更加危险的境地 , 这样的企业将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
春节将至 , 每个家庭都期盼团圆 。我们期盼22名被困人员能尽快脱险 , 也期待着有关方面尽快揭开践踏生命的企业的“黑盖子” , 一查到底 , 给人民一个交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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