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电合同写法怎么样?(17)


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 , “供用电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供电方式、供用电质量和供电时间;用电容量和用电地址、用电性质;计量方式和电价、电费结算方式;供电设施维护责任的划分;合同的有效期限;违约责任;双方共同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条款 。”《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三条规定:“供用电合同书面形式可分为标准格式和非标准格式两类 。标准格式合同适用于供电方式简单 , 一般用电需求的用户;非标准格式合同适用于供电方式特殊的用户 。”“省电力经营企业可根据用电类别、用电容量、电压等级不同 , 分类制定出适应不同类型用户需要的标准格式的供用电合同 。”
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的实际需要 , 供电企业与各类电力用户签供用电合同文本最常见的有六种:高压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与1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用户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低压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与10千伏以下的电力用户签订的供用电合同);趸购电合同(供电企业与农电系统签订的供用电合同);转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与转供电和被转供电三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临时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与基建工地等短期、临时用电用户签订的合同) 。以上五种合同为标准格式文本 。第六种是居民用电须知(供电企业告之居民用户有关供用电相互责任义务的背书式合同) 。
此外 , 还有用户自备电厂并网电量购销合同、非供电企业所属电厂供用电合同(与电力系统外的地方小水电、小火电厂签订的合同)、《电费交纳协议》及《调度管理协议》等 。
二、金州供电分公司供用电合同签订情况
十几年前 , 即20世纪最后两年 , 金州供电分公司在营销科设立了专职供用电合同管理员 , 负责分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 , 分公司用电检查人员负责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工作 。这些年来 , 金州供电分公司供用电合同工作从小到大、从无到有、从难到易 , 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 , 10千伏及以上用户的供用电合同签订率为 99.82%;380伏10千伏及以上低压用户的供用电合同签订率为90.6% 。20xx年以来新建用户供用电合同签订率100% , 20xx年以来临时用电用户供用电合同签订率为100% 。这些供用电合同的签订 , 使分公司与占用电容量80%以上的大中用户签订了供用电合同 , 双方依法经营 , 用法律规范电力市场 , 为安全可靠供用电提供了法律保证 。
三、重点保证重要用户安全供电
电力用户按照负荷性质可划分为三类 , 保证一、二类用户的供电安全是供电企业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 在20xx年对重要用户加强管理的基础上 , 20xx年对重要用户的管理又有新的突破 。首先从签订供用电合同时就对重要用户的'重要性加以约定 , 在双方谈合同条款时 , 对于用电方放弃重要用户条款的 , 我们在供用电合同中没有约定重要用户 , 但在管理上一样按照重要用户对待 。除此之外 , 金州供电分公司建立了重要用户档案 , 实行跟踪管理 , 用电检查员在巡视过程中也能做到重点巡视 , 重点管理 。在重要用户供用电合同中双方约定了保证安全供电的技术措施:双回路或多回路供电;专线供电;用电方自备发电机或自备发电机组;用电方自备非电措施 。除此之外还约定:必须自备紧急保安电源 。全面履行供用电合同给供用电双方在安全供用电上都提出了约束条款 , 分公司为更好地保证重要用户供电方式与供用电合同相符做出了很大努力 , 到目前为止可以保证所有重要用户的供电电源和供电回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