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股协议书( 五 )


2、分红周期按季度结算并进行分配,并以每个分红周期截止日之后的180天作为分红日期 。
1、股东在职教育:
股东在职同样需要接受企业制定的教育系统课程,需每个月在收入中扣除5%的金额作为企业教育及出差经费(三金、差额由企业补助),作为日后股东外出学习的差旅食宿费用,股东外出学习的课程分为两部分,一、到企业指定学院学习,企业承担全额学费,出差学习补贴20—50元/天,路费报销 。二、自己选择的非指定学院的学习,经企业批准方可外出学习且个人自己承担学费,差旅费不予报销,学习时间并计入休假时间 。
2、企业发展基金:
企业为了更大化价值和提供股东最大化的投资回报,特制定把每月红利的____%,作为企业的发展基金,为企业未来再创业创新发展提供最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
六、债务承担
合作期内产生的债务,按甲乙双方股份所占比例承担 。甲方赠送给乙方的股份部分不参与承担债务比例 。
七、退股、中途退股 。
1、合作期内当乙方的实际现金投资金额(甲方赠送股份金额、奖励股份金额除外)已经回收所投入现金成本之后不予退还投资金额 。
2合作期内在亏损或不盈利状况下,甲方不予退还乙方所实际现金投资金额 。
3、合作期内当乙方的实际现金投资金额(甲方赠送股份金额、奖励股份金额除外)未完全回收所投入现金成本之前剩余部分按以下约定八条标准处理 。
1)、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在经甲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甲方按乙方入股经营年限退还乙方投资现金入股股金,具体退股比例如下:
2)、入股经营满一年;按当时现金入股金额剩余部分之1/3退还,且乙方不享有其它财产分配权 。
3)、入股经营满两年;按当时现金入股金额剩余部分之2/3退还,且乙方不享有其它财产分配权 。
4)、入股经营满三年以上;按当时现金入股金额剩余部分的全额退还,且乙方不再享有其它财产分配权 。
5)、入股经营未满三年以上;乙方丧失从事本行业的能力,并确认出具有效证明,则甲方出于人文因素可以退还当时现金入股金额剩余部分的全额现金 。
6)、技术股和奖励股为甲方赠送给乙方的股金,因此在乙方不论任何原因离职,均无需退还 。
7)、退股流程;
1、提交书面退股说明,并签署离职协议书;
2、经过甲方签字确认;
3、由第二个月的10号退还金额的50%,在第三个月的10号退还剩余的金额 。
8)、发展基金在中途退股时可以在正式签订离职协议书后6个月,按扣除比例足额领取或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
八、纯利润:
每月盈利(总业绩)扣除所有支出后,是为当月纯利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