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怎么写?( 五 )


g、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 。
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池);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
h、要建立安全防火责任制并划分防火责任区,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及消防通道应有消防平面图,注明消防器材的位置、数量、型号及有效期 。
(4)项目部、施工现场的木工间、油漆间、电工间、机修间、脚手架等处,车间、仓库等易燃易爆部位必须设立禁火标志,需动用明火作业的必须开具动火证,按级审批并落实监护措施;必须配备与防火防爆要求相适应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应放置在醒目、防晒、易取的位置:各类应急抢险器材或物质应有明显标志,禁作他用 。
(5)油料、化学危险品必须设立专用仓库单独分类存放,仓库应符合消防条例安全规定,设置明显标识,不得与其他物质混放,经常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同时做好有关记录 。
(6)项目部应加强对化学品、氧气、乙炔气等物质的管理 。对未能一次用完的上述物质,按不同性质规范存放或交仓库保管,严禁随意放置 。
(7)对动火有特殊要求的化学危险品,在使用时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应按使用说明书及操作规程规范作业,决不轻易动火 。
(8)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动火作业分级审批规定:
a、一级动火作业由分公司安全设备科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安全设备部和所在地区公安局消防科审批后方可动火;
b、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分公司安全设备科审批后方可动火;
c、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证,经项目生产经理或工长审查后方可动火 。
(9)动火等级划分
a、一级动火
--一禁火区域内;
--一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量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一各种受压设备;
--一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
b、二级动火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明火作业;
———小型油箱等容器;
———登高焊割等明火作业 。
c、三级动火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场所进行明火作业 。
(10)初起火情常用的几种灭火方法
a、电气火灾:断电拉闸,采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扑灭;
b、木屑等非化学品、气体火灾:采用水、干砂和泡沫、酸碱灭火器扑灭 。
c、油料、气体及化学品火灾:采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扑灭的同时用水冷却容器,防止爆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