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例题( 三 )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我国企业都采用权责发生制,但我国的行政单位仍然普遍采用收付实现制 。
随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收付实现制必然将会被权责发生制所取代 。
扩展资料:
【权责发生制】
优点:可以正确反映各个会计期间所实现的收入和为实现收入所应负担的费用,从而可以把各期的收入与其相关的费用、成本相配合,加以比较,正确确定各期的收益
缺点:一个在损益表上看来经营很好,效率很高的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上却可能没有相应的变现资金而陷入财务困境 。这是由于权责发生制把应计的收入和费用都反映在损益表上,而其在资产负债表上则部分反映为现金收支,部分反映为债权债务 。
【收付实现制】
优点: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在证明现金支出符合性控制合规方面具有独特的功效 。采用收付实现制 , 会计确认数是实际入库的预算资金,便于安排预算拨款和预算支出的进度,并如实反映预算收支结果 。在评价政府对经济的影响时,相当便利的现金指标既能提供现实的信息 , 又使控制具有明确针对性 。此外,收付实现制操作简单,需要的会计技术较少,易于被使用者理解 , 数据处理成本比较低廉 。
缺点:
1、不利于单位进行成本核算、提高效率和绩效考核;
2、不能全面准确记录和反映单位的负债情况,不利于防范财务风险;
3、收支项目不配比,不能真实反映当年收支结余;
4、不能真实反映对外投资业务;
5、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和隐性负债问题;
6、不利于处理政府采购业务和年终结转等会计事宜 。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是什么
1、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 。它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 。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 , 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 , 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 , 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实行这种制度,有利于正确反映各期的费用水平和盈亏状况 。
2、收付实现制亦称“收付实现基础”或“现收现付制” 。是“权责发生制”的对称 。在会计核算中,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 。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
应答时间:2021-08-26,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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