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改名字好改吗,改名字难吗( 四 )


总的来说,身份证号是不变得.
只要您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改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 , 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 , 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 , 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 , 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 , 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 , 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
所以,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 。
对16岁以上公民更改姓名“从严掌握”,仅仅是公安机关内部规定,无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且与《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抵触之嫌,应无法律约束力 。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 , 公安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精神,公民申请更改姓名不应附加任何条件 。公安机关在制定行政规章时,不能仅考虑公共行政权力,还要考虑整个法律体系的一致性 。若认为公民改名对户籍管理、对公民违法犯罪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烦和不便 , 从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权利,这样做是不对的 。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机关在各种档案信息中对公民的曾用名如实加以记载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缴纳、领取各种保险费保险金 , 缔结合同后需要以新名字继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 只需到公安机关开具名字变化的证明即可 。公民改名字应该不会对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
公民变更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有何规定?
公民的户口变更登记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为使原有的登记内容符合实际情况而进行的
一项登记 。户口登记具有法定效力,变更只能申请户口登记部门依法进行 , 公民不能自行改
动 。(1)姓名变更 。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 。10 周岁以上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