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怎么写?(11)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分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一)葡萄长廊基础工程,葡萄长廊主体结构工程,铁艺门头及景观花架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葡萄苗木一年 。
(三)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约定:一年 。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发包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
2、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葡萄长廊基础工程和葡萄长廊钢结构主体结构的质量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5、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
6、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1、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 。
2、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整) 。质量保修金利率为零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且承包人完成全部保修项目后一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返还质量保修金,发包人按照约定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的保修费用不予返还 。
六、其他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怎么写?


一、质量目标
我公司所承担的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竣工质量目标:合格并通过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 。
二、工程保修和竣工图编制移交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十四条规定执行,即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