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生物安全包括的内容,生物环境的简介( 三 )


经济贸易的全球化和旅游业的发展正在为外来物种长距离的迁移与入侵、传播与扩散到新的生存环境中创造便利条件 。20世纪70年代作为猪饲料引进的水葫芦(凤眼莲),在我国滇池疯长成灾,导致其他水生生物大量死亡,使滇池污染治理难上加难;原产南美亚马孙河流域的瓶螺,1987年被人为引入四川养殖,结果在泸州等地形成田间自然种群 , 危害水稻和其他水生农作物,对当地水生贝类、水生植物造成严重威胁 。目前 , 外来物种入侵已成为全球性的环境问题 。据统计,美国每年因外来物种入侵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1500亿美元,印度每年的损失为1300亿美元,南非为800亿美元 。我国因外来物种入侵造成的损失也相当惊人,每年几种主要外来入侵物种造成的经济损失达574亿元人民币,仅每年对美洲斑潜蝇一项的防治费用,我国就需4.5亿元 。
四、生物安全管理
【广义生物安全包括的内容,生物环境的简介】在转基因产品管理方面,由于各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宗教信仰以及现实利益不同,对转基因产品的态度和管理方式也就不一样,但大体上可以分为美国和欧盟两种模式:美国政府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相对宽松,欧盟则要严格、复杂得多 。双方的区别主要在于:欧洲国家认为,只要不能否定转基因食品的危险性,就应该加以限制 。而美国则主张,只要在科学上无法证明其危险性,就不应该限制 。因此欧盟要求对销售到其市场上的转基因食品贴转基因标签,以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而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GM食品生产和消费国,为了更广泛地占领国内外市场 , 对于GM食品,不主张采用贴标识的办法,只要求开发商在转基因食品进入市场之前至少120天,向FDA(食品与药品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供此类食品的相关研究资料 , 以确认该食品与相应的传统产品具有同等的安全性 。但它们在转基因作物的种植阶段管理比较严格,规定即使是风险还不明显的小规模种植,投入田间试验的转基因作物也需接受FDA、EPA(国家环保局)等部门的安全性评估 。同时还规定转基因作物要在空间和时间上与其他作物分开,如抗虫的转基因玉米必须种植在离其他玉米400米以上的地方 , 种植时间也要与其他农作物错开2周 。欧盟法律明确向世界宣布它不欢迎转基因产品,并极力主张对转基因产品采取“预先预防态度”,没有得到官方的授权,转基因产品就不能投放到欧盟市场 。
总的来说 , 美国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较为宽松 , 而欧盟则严格得多 。日本的立场则与欧盟接近 。在美国,一种转基因食品从申报到批准一般只需要5个月的时间,而在欧盟则通常至少需要17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