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区幼儿园招生指南范文有没有?

上海嘉定区幼儿园招生指南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是对3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下面是小编分享的上海嘉定区幼儿园招生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办好每一所幼儿园为目标,切实维护幼儿的合法权益,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依法实施本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幼儿的教育服务体系 。
1、公开透明原则
区教育局、街镇、幼儿园要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网站公告、社区张贴告示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工作政策和程序、信息登记和报名时间、现场审验时间和地点,及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
2、公平公正原则
根据全市入园工作统一部署要求推进实施,应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也可通过上海市“一网通办”进入采集数据,应用区幼儿园招生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区教育局和各街镇确定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数,接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妥善安排入园 。幼儿园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随班就读 。
3、因地制宜原则
各街镇根据学前资源配置情况,依托区幼儿园招生管理系统获取信息,制定街镇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方案和统筹细则 。在人户一致优先入园的前提下,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严格执行《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在嘉定区就读幼儿园实施积分管理的规定》(嘉教〔2019〕70号)(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积分规定”),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开展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招生工作 。
4、班额总控原则
小、中、大班班额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有条件的幼儿园可招收托班,具体班额为:托班20人,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 。民办幼儿园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可适当放宽班额,但不得超过班额数的10% 。严禁幼儿园在计划数外自行招生,不得招收非适龄幼儿,民办幼儿园不得招收办学许可证规定以外的对象 。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小班新生
招收年满3周岁、身体健康、身心发育指标达到同龄儿童基本水平、能独立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
1、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
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户口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与户口簿地址相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产权人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相关证件须在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经街镇审验通过后,可归口优先入园 。如辖区内人户一致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幼儿园当年招生计划数时,由各街镇根据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入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