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南怎么写?( 二 )


5.社会实践 。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的创新思维、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 。重点是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科技活动、创造发明等 。如与技术课程等有关的实习,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训,参观学习与社会调查等 。
四、评价程序
1.写实记录 。从高一新生入学起,每个学生都要建立个人成长记录 。教师要指导学生客观记录在成长过程中集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及时填写活动记录单 。一般性的活动不必记录 。活动记录、事实材料要真实、有据可查 。
2.整理遴选 。每学期末,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能反映其综合素质情况的`重要活动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标志性成果等相关材料,由学生向高中学校提出入档申请 。
3.公示审核 。每学期末,高中学校要对遴选出来、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对于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生材料,班主任及有关组织要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 。
4.录入平台 。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公示后确认无误的学生入档材料、学生的简要自我陈述报告和班主任对学生的简要评语上传至“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 。录入期限结束后,学生、教师、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等可以查看相关内容,但不得进行修改 。
5.形成档案 。电子平台对录入的相关材料进行汇总,自动生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档案主要内容包括:①学生基本信息;②学生成长记录,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突出表现;③学生毕业时的简要自我陈述报告和教师在学生毕业时撰写的简要评语;④佐证材料,包括获奖证书、等级证书、专利证书、发表文章报刊和相关组织或个人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档案由高中学校盖章后存入学生个人档案,提供给高等学校招生参考使用 。
五、评价要求
1.学生是综合素质评价的主体 。学生要客观地记录高中三年参与校内外活动的情况,进行自我描述,每学期要遴选个人典型材料,展示交流个人成果 。平时要准确记录活动的时间、地点、主题或内容、承担任务、活动过程、活动结果、体验收获、评价意见等关键信息 。同时,要收集活动中制作或创作的作品、相关的图片、音像资料、服务对象或实践单位的证明、报告以及获奖证书等作为佐证材料 。在高三毕业前,每个学生要完成一份自我陈述报告 。
2.教师是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者和参与者 。教师要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具体操作方法的全面指导 。在日常活动结束时,要针对学生表现做出即时评价;每学期末,写出期末评语;在学生毕业前,写出毕业评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