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GB50242-20xx)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并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简介
1.1、工程名称:
1.2、工程位置:
1.3、承包范围:甲方提供图纸内的给水、排水全部内容,但不保护洁具、太阳能、出墙软管及淋浴安装 。
1.4、承包方式:乙方清包工
1.5、施工天数:本工程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为15天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例如停水、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的则工期顺延 。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2.1、本工程共计安装费为:
2.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甲方付乙方合同订金人民币1000元整,给水、排水主管安装完成付给乙方总价的30%,给水安装完毕付乙方总价的30%,排水安装完毕付乙方总价的20%,余款待打压完成并经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监理单位)验收通过后3天内一次性付清 。
三、双方责任
3.1、甲方责任:办理施工中的有关手续,做好与小区物业的沟通,做到水、电、路“三通”,免费供乙方使用,并监督乙方的施工进度及按进度拨付工程款 。确保所购材料按期及合格,如因甲方所购买的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停工、停产、返工,甲方应承担由此带给乙方的损失 。
3.2、乙方责任: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合理计算材料,严禁浪费,并接受甲方监督,遵守小区内的各项规章指定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对材料浪费严重的,应赔付甲方材料损失 。
3.3、如在施工中涉及到隐蔽工程的应提前12小时内通知甲方验收,验收通过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如甲方接到通知超过12小时不进行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通过仍进行下道工序,如甲方对已经隐蔽的隐秘工程有疑义的可要求进行复查,如复查合格造成的返工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如不合格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返工且工期不顺延 。
四、质量等级及验收依据
本工程质量等级(给排水单项)安装标准为“优质”并严格按照相关施工验收规范(GB50242-20xx)执行 。
五、合同争议
在本合同发生期间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如发生争议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讼至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解决 。
六、合同终止
6.1、自乙方收到甲方剩余尾款后合同即行终止,如甲方需乙方保修的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 。
6.2、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造成的工程停止、停建、改建则甲方须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后终止 。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