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狼共舞读后感怎么写?

《与狼共舞》读后感\n初一(3)郁菲儿 20 号\n\n本来我对狼就抱有好感,今天读的一篇文章令我更相信、确定及 肯定了我对狼的态度 。一匹名叫黑山的野狼从小被周同(一个男人)收养,周同的老婆 是坏人,黑山闻出来了,但是周同不知道 。一次趁周同出差,他老婆 想杀狼灭口,砍伤了黑山的嘴唇,接下来的泥石流淹没了她,黑山不 计前嫌,奋力救人,受伤的嘴唇上血流不止 。很长时间,终于露出她 的头发,这一幕却被赶回家的周同看到了,他一看,误以为黑山咬死 了他妻子,举起猎枪,“砰”…… 整篇文章结构严谨,结尾尤其悲催,黑山死得太冤了,那个女人 太坏了,周同太糊涂了,一切的一切,都掩盖不了黑山的忠诚 。你可能会问我,黑山明知道那女人是坏人,那为什么还要去拼死 相救?这不是好坏不分吗?那我告诉你,黑山太忠诚 。并且周同曾 和它说过,那女人是它的主人,不能伤害她 。所以黑山牢记了这话,并把忠诚显现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 。狼,在大多数人眼中,残忍、狡诈、贪婪 。我能承认他们的确有 那么点,但是人类为什么不在给狼下定义之前想想自己呢?人何尝不 是那样呢?狼的杀生是难免的并且它们没有其他工具,当然不可能温 文尔雅地进食,再说,不残忍,如何在弱肉强食的丛林中赢得生存的 机会?人表面不残忍,心里却比谁都冷酷,不仅驯化动物,还异化动 物,把它们变成自己的奴隶 。狡诈,我认为可以视为狼的聪明 。狼有 智慧,所以才会狡诈,它们也完全是为了生存,为了赢得生存的权利 。多变的策略展现了它们聪慧的头脑,敏捷的反应 。而人呢,似乎把智 慧放在了不正确的道路上,那才叫狡诈,那才叫阴险,那才叫卑鄙的 小人!贪婪,狼其实不贪婪,它们捕猎时有节制,从不过度杀生,适 当而止 。人恰恰相反,就很贪婪,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什么都 想要,未了利益,为了财富,没有止境地猎杀野生动物 。以这种素质,人还有脸称为“人”吗?\n\n

与狼共舞读后感怎么写?


《与狼共舞》讲述了美国边境时期的一个军官去追求一种自然给予的自由而到达了边境地区与苏族人为邻 。而他前去的理由是:我想去看看那里的风景,乘着没有被开化前 。
然而在这个最自然最原始的地方,他似乎也找到了人性中最原始的善良、尊重和爱 。可这恐怕不只是人类也是所有生物的共同向往 。因为他交到了好朋友:一只狼、一匹马、一群苏族人 。
而被白人们认为不开化不文明的印第安人,他们世世代代生存在这个自然的环境中,以猎取水牛为生,但是他们从来不会屠杀它们 。他们依靠河流中的清水,从来不会贪求利用 。他们团结信任和睦如同一家人 。他们在大自然中迁徙从来不掠夺什么 。只是他们同样认为白人是一个不开化的种族 。因为白人不懂得尊重随手掠夺、因为白人不懂得珍爱生命,只是为了牛皮和舌头而屠杀水牛群、因为白人不懂得回报自然母亲,只知道破坏自然、因为白人不懂得团结友爱和信任,他们对付自己的同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