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决定设立公司部门、招聘员工(财务人员除外);
(3)审批公司日常运营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五)款处理;甲方日常运营的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出资人各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
(4)严格执行公司的财务预算、经营方针;
(5)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
(四)由 担任公司的监事 。具体职责包括: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
(五)须经全体股东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的重大事项包括:
(1)重大设备更新、建设项目;( 万元以上的重大设备、建设项目)
(2)由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企业及个人提供担保的;
(3)由公司出借资金给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企业及个人的;
(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6)修改公司章程;
(7)设立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7)交易相对方是与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联关系的关联交易行为;(即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是交易相对方的直接、间接控制人,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交易金额在 万元以上的)
对上述事项全体出资人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出资人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未经出资人各方达成一致决议后进行的,该行为无效;出资人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除上述重大事项外,出资人各方一致同意,每月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通报,并通报公司此月收支情况、财务状况,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作出安排 。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甲方吴国金担任,并依法登记 。
第四条 财务管理
(一)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财会统一条例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账目 。公司运营资金应当由开立的公司银行账户统一收支 。
(二)财务会计人员的聘任与更换应当经过甲乙丙三方同意 。乙方、丙方有权委派一名出纳人员 。
(三)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出资人各方签字 。应当向股东提供报表的包括:
1、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在每月终了后6日内作出,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
- 校园法制宣传活动新闻稿怎么写?
- 档案转出介绍信怎么写?
-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如何写?
- 质量、工期、文明施工承诺书怎么写?
- 旅行社营销工作计划怎么写?
- 初二开学周记如何写?
- 诚信考试的承诺书格式怎么样?
- 农业银行自我鉴定怎么写?
- 秋季运动会广播稿如何写?
- 没去升旗检讨书如何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