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家具供货合同怎么写?

供方(中标人):
最终供货公司(供方授权代理):
需方上级主管部门:
需方:
为了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守《宁夏xx年度政府采购办公家具协议供货项目》(项目编号:NZC/C076—031)招标文件、《宁夏政府采购办公家具协议供货承诺书》中的相关规定,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
一、本合同采购的产品所需资金来源构成为:预算内( );预算外( );自筹( ) 。付款方式为:财政集中支付( );采购单位直接支付( ) 。
二、采购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 。
此价格为采购最高限价,各单位可在此基础上就中标产品的服务条款、付款方式、价格与供货商进行进一步的洽谈、组织或组织多家供货商进行竞价,货比三家,以争取获得更优惠的采购价格和服务;
2、本合同几个已包含了购买货物的价格及安装、调试、保修、售后服务及发运到指定地点等货物伴随服务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 。
三、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供方于 年 月 日前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
1、供方应在交货前向需方提供交货计划;
2、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四、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
1、开厢检验时双方皆应派员参加,验收合格后即时签署《宁夏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货物验收单》(四联单)(以下简称货物验收单) 。
2、货到后3天内,双方根据所到货物实际情形确定验收所需工时并记载于验收记录文件中,由双方签字认可 。所需工时确定后3天内开始验收,应当在所确定的验收工时内完成验收,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若双方对验收所需工时有争议或一方不能配合另一方验收,则验收最迟应当在货到后10天内完成或被视为完成 。
3、验收标准:1)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随箱技术资料;
2)供方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98%(百分之九十八) 。
4、若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货物短缺或损伤,双方应签署书面证明,供方应根据该证明及时补足或更换 。补足或更换的货物应在签署货损证明之日起七日内运达需方指定地点,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5、供方保证向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 。需方在清点时如发现缺失,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七日内予以补足;
6、在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三十日内,如果需方发现货物内在的、非显而易见的损坏,或者货物的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者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需方应在发现该情况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七日内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