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类实习报告如何写?(15)


5.熟悉法律,明确权责
在物业工作中涉及到很多权责问题,明确权责,将更好的开展物业工作 。对于属于物业的责任,物业要勇于承担,积极处理 。不属于自己的责任,要真诚的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解释清楚,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在实习中出现了两个关于责任的案例,让我感触颇深 。
案例一,该小区正在建设中,还没有实现封闭 。某日,几名外来人员已买房看户型的名义进入某业主家中,趁业主不备盗走大量现金后离开 。业主察觉后到物业要求调出当日监控查看,并且要求物业赔偿 。物业拒绝后,该业主经常到物业公司闹事撒泼 。
案例二,某车主因为车在园区被盗要求物业赔偿,被公司拒绝 。
以上两个案例都是在园区内发生的盗窃事件 。开始我们都认为物业公司的安保工作存在失误,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但是查看了相关的法律后才知道其实公司的做法是正确的 。犯罪行为具有不可预测性,物业公司是小区的服务者,而不是保护者 。物业公司的保安义务属于防范性质,与公安机关的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合法利益的法定职责有着本质的区别 。同时民法中强调权利义务对等原则 。物业公司承担保安义务与其收取的保安费是对等的 。如果业主要求全额赔偿这就违背了对等的原则 。另外,要看在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是否有明确规定业者在发生财产损失后要物业赔偿的条款 。如果没有规定且物业没有过失行为,物业公司可以不予赔偿 。
案例一中的业主声称自己被盗七千多元,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业主需要证明被盗现金的存在性和准确性,并且要提供物业公司的工作与案件的发生存在必然联系 。业主无法提供,所以公司拒绝赔偿 。对于业主要求调看监控录像一事,物业也是拒绝的 。虽然业主是小区的主人,但物业出于安全保密的角度考虑一般是不允许业主调看监控录像的 。除非是公安机关介入 。
在案例二中,除了以上的解释还涉及到保管问题 。在《物权法》第70条中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 。车辆停放在自家的车库中,与物业公司没有形成车辆保管合同关系 。”《合同法》第367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接时成立” 。因为业主没有把车交给物业公司管理,双 方也没有签订保管合同,所以物业公司不承担保管义务,因此也不承担赔偿责任 。
在以上两个案例中,虽然物业没有赔偿,但是作为服务行业,物业也不能采取旁观的态度 。物业要理解业主的心理,行为,帮助业主报案,并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破案 。
通过这两个案例,我认为学习相关法律,明确权责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知法,懂法才能依法办事,才能用法律来解释自己的行为,才能让别人信服,同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