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模式的类型不包括,哪项不是医患关系的基本模式

1、哪项不是医患关系的基本模式权威型或者接近-疏远等 。
医患关系模式的类型不包括除了主动-被动型、指导-合作型、共同参与型三种以外的任何一种模式,例如权威型或者接近-疏远等等 。
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病人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是医疗人际关系中的关键 。

医患关系模式的类型不包括,哪项不是医患关系的基本模式

文章插图
2、医患关系包括哪几个基本技术模型法律分析:
技术性医患关系有三种基本模式 。1.主动与被动型:医师完全主动,病员完全被动;医师的权威性不受任何怀疑,病员不会提出任何异议 。2.引导与合作型:医师和病员都具有主动性 。医师的意见受到尊重,但病员可有疑问和寻求解释 。3.共同参与型:医师与病员的主动性等同,共同参与医疗的决定与实施 。医师此时的意见常常涉及病员的生活习惯、方式及人际关系调整 , 病员的配合和自行完成治疗显得尤为重要 。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病人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 , 是医疗人际关系中的关键 。著名医史学家西格里斯曾经说过:“每一个医学行动始终涉及两类当事人:医师和病员 , 或者更广泛地说,医学团体和社会,医学无非是这两群人之间多方面的关系”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 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 , 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衍生问题:
医患关系的性质特征是什么?
医患关系是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契约关系 。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为尊重人的尊严、价值创造了物质基础,为实现人权平等创造了条件,医患之间是一种同志式的平等关系,即:医务人员尊重病人的医疗权利,一视同仁地提供医疗服务;病人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并密切配合诊治,共同完成维护健康的任务 。但是 , 由于两者对医学知识的掌握上的差别和患者求医时的弱势心理 , 在医患之间存在着现实的不平等状况,应引起医务人员的重视 。
医患关系模式的类型不包括,哪项不是医患关系的基本模式

文章插图
3、简述医患关系分类1、主动―被动型:是一种传统的医患关系类型,这种模式在现代医学实践中普遍存在,如外科、麻醉、抗菌治疗 。这一模型适用于急诊治疗、严重创伤、大出血或休克昏迷等 。
2、指导―合作型:是一种现代医患关系基础的模型 。医患间存在着相互作用,病人因某些症状,如急性感染,主动寻求医生帮助 。医生则告诉病人做什么,并期望病人对指令性的治疗服从、合作 。医生不喜欢病人提问题或表示异议 , 或不履行应该接受的医嘱 。这种关系虽然病人有了一定的地位和主动性,但在总体上医患的权利还是不平等的 。
3、共同参与型:医生和病人有近似相等的权利和地位 。医生帮助病人自疗 , 几乎所有的心理治疗均属于这种模式,大多数慢性病也适用这种模式 。这种模型就参与者双方而言,比上述两种模型需要更为复杂的心理的要求 。
医患之间的法律关系有:医患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医患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医患之间的消费关系
每个人都会去看病 , 当你来到医院,挂了一个专家号,或者你到医院接受了某种手术,你和医院及医务人员之间是一种怎样的法律关系呢?
医患之间建立起的这种法律关系可以称之为医疗法律关系 。医疗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它发生在医院机构或者医务人员和患者这二者之间,而这二者又是一种以信任为基础的委托,这种委托的事实在法律上形成了一种法律关系 。换句话说,患者正是由于信任医生 , 所以才到医院寻求医生这种专业人员的帮助和服务 。
医患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近年不定期可说是争论纷纷、莫衷一是,有人认为医疗卫生是公益福利事业,医方履行的是一种社会公共职务,因而,医患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有人认为医患之间是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有人认为医患关系中患者是花钱买健康而且处于弱者地位,医患关系是消费关系 。
医患沟通,有利于医生了解患者及其病史、拟订治病救人方案,鼓励患者建立康复的信心,有利于患者及其家属了解病因、病情、治疗方案及利害 , 增加对医生及其团队的信赖 。但是医患沟通不畅 , 容易引发医患纠纷乃至医患冲突 。法律是如何界定医患关系的,医生有哪些权利,患者有哪些权利?
医患关系属于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 。主要由宪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医疗准入与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含资格、处方与医疗事故认定)等调整 。
法律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医、护、药、技师),患者及其家属 。其准入、相关职责和管理由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规定 。
医患关系的权利与义务围绕协助患者康复展开 。医方享有病情询问权,检查诊断权,合规收费权等,承担隐私保护、依法行医、合规治疗、安全防护、据实告知病情与损害最小化的义务;患方享受知情权、选择权、生命健康权与医责追偿权,承担交费、如实告知病情、遵从医嘱和理性维权的义务 。
法律事实包含法律行为(涉及患者的就医自主选择权;医事合同的订立与实施,具体表现为挂号就诊,诊断处方 , 实施医嘱)和法律事件(医疗事故、意外、政府法律变更、不可抗力等)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 , 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 , 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 。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
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 。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医患关系模式的类型不包括,哪项不是医患关系的基本模式】
医患关系模式的类型不包括,哪项不是医患关系的基本模式

文章插图
4、医患关系可分为几种类型?各类型中,医生、患者及临床的作用及模式原形是…(1)主动-被动型(active-passivemode)
   这是一种最常见的单向性的、以生物医学模式及疾病的医疗为主导思想的医患关系模式 。其特征为"医生为病人做什么",医生在医患关系中占主导地位 。医生的权威不会被病人所怀疑,病人一般也不会提出任何异议 。
   这种模式主要存在于昏迷、休克、全麻、有严重创伤及精神病这类病人的医疗过程 。此类病人一般部分或完全的失去了正常的思维能力 , 需要医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以及对病人的关心与同情 。
(2)指导-合作型(guidance-cooperationmode)
   这是一种微弱单向、以生物心理社会模式及疾病治疗为指导思想的医患关系,其特征是"医生教会病人做什么",医生在医患关系中仍占主导地位 。但医患双方在医疗活动中都是主动的,尽管病人的主动是以执行医生的意志为基础,医生的权威在医患关系中仍然起主要作用,但病人可以向医生提供有关自己疾病的信息,同时也可以对医生及治疗提出意见 。
   这种模式主要存在于急性病病人的医疗过程 。因为此类病人神志清楚,但病情重,病程短,对疾病的治疗及职业了解少,需要依靠医生的指导以更好的配合治疗 。此模式的医患关系需要医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良好的医患沟通及健康教育技巧,使病人能够在医生的指导下早日康复 。
(3)共同参与型(mutualparticipationmode)
   这是一种双向性的、以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及健康为中心的医患关系模式 。其特征为"医生帮助病人自我恢复",医患双方的关系建立在平等地位上 。在这种模式中医患双方是平等的,相互尊重,相互学习 , 相互协商,对医务目标、方法及结果都较为满意 。
   这种模式主要存在于慢性疾病的医疗过程中 。病人不仅清醒,而且对疾病的治疗比较了解 。此类疾病的治疗过程常会涉及帮助病人改变以往的生活习惯、生活方式、人际关系等 。医生要以病人的整体健康为中心,尊重病人的自主权 , 给予病人充分的选择权,帮助病人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使病人在功能受限的情况下有良好的生活质量 。
医患关系模式的类型不包括,哪项不是医患关系的基本模式

文章插图
5、医患关系模式的类型不包括医患关系模式的类型不包括除了主动-被动型、指导-合作型、共同参与型三种以外的任何一种模式,例如权威型或者接近-疏远等等 。医患关系模式由美国学者萨斯和荷伦德提出,主要包括以上三种模式 。
医患关系模式的类型不包括
主动-被动型 , 在这类模式中,医师处于主动或支配地位,病人完全是被动的 , 医护人员的作用是对病人进行治疗,常用于昏迷、手术、全麻、严重创伤及婴幼儿等患者 。
指导-合作型,在该模式中,病人有一定意志要求 , 需要医师帮助,医护人员可以告知其应该做什么,由病人自主完成,适用于急症、术后患者及少年儿童患者等 。
共同参与型,这类模式以平等关系为基?。?双方各自发挥自己的积极性 , 相互协同配合,医护人员的作用是帮助病人自助,适用于多数慢性疾患的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