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吗,不是深户能在深圳离婚吗

1、不是深户能在深圳离婚吗不是深户不能在深圳离婚 。若夫妻双方都不是深圳户口,但有一方在深圳办了居住证满一年,不愿意回结婚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 可以采取法院速裁的方式办理离婚,具体流程如下:
1、律师起草起诉状,准备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若有小孩则要有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财产分配方案的相关证据;
2、准备好后,双方带好上述资料的原件到法院立案,交诉讼费75元,立案后法官就会通知到一个小的会议室做一个笔录,然后出判决书,就表明双方离婚;
3、一定要带好相关证据的原件,且最好法院一开门就去办理,资料齐全的话,半天就可以办理完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 , 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 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 , 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 , 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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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地户口可以在深圳办离婚手续吗可以 。
我国的离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 , 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方式,如果一方在外地的,也可以在当地法院办理离婚速裁,但要求必须在当地居住一年以上 。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不能达成一致,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开庭后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 。如果夫妻双方对是否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中的任何一项达不成一致,那么只能选择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去判决 。
一方是深户另一方非深户,双方都自愿离婚的 , 这种情形双方可以到深户一方所在的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也可以以深户一方做被告(深户方做被告更方便),非深户一方做原告到法院诉讼做调解离婚 , 当然双方也可互换诉讼位置,只是要非深户一方提供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明也可以 。实践中,深户一方大多是近年从外地迁入的户口,双方的结婚登记还是在外地,去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时大多被告知要回到原来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 ,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不是必须要回到原来的登记机关登记,一方户口所在地即可,所以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的应当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
一方是深户另一方非深户口 , 只有一方愿意离婚另一方不愿意的,这种情形就是只能诉讼解决了,不存在登记的离婚的问题了 。所以就确定被告是深户还是非深户,被告是深户的就在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 也不需要什么一年以上的证明 。就被告是非深户的要提供其在深圳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向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提供不了就只能到其户口所在地或其它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诉讼了 。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 , 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失踪 , 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 , 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 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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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是深圳户口可以在深圳离婚吗法律主观:
外地户口不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必须要去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同时需要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符合条件的就会办理离婚登记 。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 ,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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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深户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吗非深户不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只能办理起诉离婚,流程如下:
1、书写起诉状 。起诉状一般包括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当然前面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必不可少 。最重要的还是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虽然所需要的篇幅最少但却最重要 , 所以一般要律师指导下完成最好 。起诉状一般情况下是一式二份,每增加一个被告多增加一份;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证据材料直接关系案件的胜败 , 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胜诉之本 。一般情况下 , 证据的份数和起诉状是一样的,也是一式二份的,每增加一人增加一份证据 。证据一般都是递交复印件的 , 原件都是自己保留,但开庭时必须核对原件;
3、准备好上述诉讼材料之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一般情况下管辖权的法院就是在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也就是区一级法院 , 也包括本区法院的派出法庭 。如果被告是外地人的管辖权法院就是其中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例如居住证上的写明的地址就是经常居住地;
4、法院收到原告的立案材料后决定是否受理该案件,按法律规定一般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案件,但深圳的大多法院立案时只要符合受理条件一般都是当场受理的,如果是复杂的案情,法院也有可能只先收下材料,等研究之后再通知是否受理;
5、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一般在5日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 对方收到后在15日内答辩,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 等答辩期过后,法院就可以安排开庭日期;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 。离婚案件比较特殊,因涉及到人身关系,所以开庭当日双方必须亲自到庭,以接受法庭的调查,如果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庭 , 必须向法庭申请不亲自到庭,等法庭准许后还必须出具是否同意离婚书面意见;
8、正常情况下,在开庭后大概30天左右一般法院会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做出判决是否准予原告的离婚请求,并一起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做出判决 。这里说明一下关于能否判决离婚的经验,一般情况下,有法定的离婚理由,法院会判决离婚 。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 ,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 ,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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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非深户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吗法律分析:如果被告未居住满一年或不在深圳居住,那就只能向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其它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 三、一方是深户另一方非深户,双方都自愿离婚的,这种情形双方可以到深户一方所在的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 , 也可以以深户一方做被告 (深户方做被告更方便),非深户一方做原告到法院诉讼做调解离婚,当然双方也可互换诉讼位置,只是要非深户一方提供一年以上的 居住证 明也可以 。. 实践中,深户一方大多是近年从外地迁入的户口,双方的 结婚登记 还是在外地,去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时大多被告知要回到原来 结婚 登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 , 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 , 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非深户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吗,不是深户能在深圳离婚吗】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 , 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