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告登记须在什么时候办理

商品房预告登记须在买房后及时申请!

商品房预告登记须在什么时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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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告登记须在买房后及时申请 。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
(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 。
(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 。
(四)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 。
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 。
法律、法规对登记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商品房预告登记须在什么时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