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怎么办理


护照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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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护照是怎么办理
护照是公民在国际间通行所使用的身份证和国籍证明,也是一国政府为其提供外交保护的重要依据 。为此,居民出国旅游,需要申请办理护照 。
护照怎么办理,办理的具体程序是:
1、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者参团旅行社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填写申请表 。
3、提交申请 。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A、本人身份证 。
B、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
C、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
4、领取护照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14个工作日 。领取护照时 , 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领取护照<回执>和160元工本费 。凡在《回执》上标明取证日期3个月后没有领取证件的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将予以销毁 。
填写《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一定要认真细致,逐项如实填写 。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的五种情形和是否同意申请人出国(境)等 。负责出具意见的人员必须签名、加盖公章、注明准确的联系电话和日期 。单位或者派出所意见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
法定不准出境的五种情形: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
办理护照的流程是:
1、公民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
2、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3、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 。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 , 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