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农产品|2020第四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名单

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改革发展司联合发布了“2020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名单(第四批)” 。名单旨在为了更好发挥农产品优势以带动农民增收,鼓励地方优势特色产业,特评选出79地为2020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
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认定标准
主导品种选择
农业部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要立足本地产业发展实际,充分挖掘资源文化优势,综合考虑市场消费需求,统筹兼顾粮经产品、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和林特产品等五大类特色农产品,自主选择特色主导品种,科学合理申报特色鲜明、优势集聚、产业融合、市场竞争力强的中国特优区 。
创建主体明确
原则上以县(市、区,林区,垦区)为单位申报 。区域内特色主导品种相同、获得同一地理标志认证(登记)的地级市可单独申报,地级市区域内的部分县(场)也可联合申报 。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县申报创建,对“三区三州”地区所属贫困县创建条件和认定标准可以适当放宽 。
申报基本要求
拟申报的中国特优区,应符合《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认定标准》(农市发〔2017〕8号)中的创建条件,并达到以下要求:
1、特色农业产业优势明显 。资源特色鲜明、产业规模适度、生产历史悠久、绿色生态发展,拥有较好产业基础和相对完善的产业链条,是当地前三大特色农林主导产业之一,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竞争力 。
2、市场培育和品牌建设有力 。特色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程度高,特色主导产品市场供销稳定,产品品质优良,市场主体创新能力强,市场管理机制健全,拥有一定影响力的农(林)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以及知名度高、美誉度好、影响力广的产品品牌 。
3、推进措施扎实有效 。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特色产业发展,在产业扶持政策、土地保障、金融支持、人才引进、价格机制和品牌创设等方面措施有力,取得较好成效 。
【特色农产品|2020第四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名单】4、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效果显著 。在特色产业生产基地、加工基地、仓储物流基地、科技支撑体系、品牌建设与营销体系、质量控制体系、现代管理体系等方面引领示范作用明显,对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发展政策要求 。特色农产品种养要符合农业、森林、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法律法规,以及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