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交首付签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三 )


问题七
处理结果的约定不明确很多合同中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条款 , “应于××日前如何如何” , 但是并没有约定如果没有在“××日前如何如何”后该怎样处理 。这样 , 即使最后认定是开发商的过错 , 您也很难制裁他 , 最多是调解了事 。
问题八
以偏概全这里所说的以偏概全是个泛指的概念 。有时会出现这样那样令人哭笑不得的问题 , 例如 , 开发商承诺卧室的玻璃是中空的 , 到了交房时却发现卧室窗户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 , 而上面却是普通玻璃等等 。
问题九
拒签购房者提出的补充协议前面说了 , 开发商在签约时会主动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 , 购房者同样也可以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 , 最好将开发商在其广告宣传中的条款和楼书里关于装修、物业管理中的承诺都签进补充协议中 , 不要怕麻烦 。举个简单的例子 , 您买的塔楼(或板楼)里有几部电梯 , 是否会全部同时开通 , 如果有不开的怎么办?不要小看这个问题 , 为了出面积、增利润 , 现在的高层住宅只安装几部电梯 , 而且平时还不全开 , 在上下班高峰时间极为不便 , 在这种情况下 , 业主是否有权拒付部分电梯费呢?
但是 , 就像您可以拒签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一样 , 开发商也同样可以拒签购房者的补充协议 。这种现象在广州是比较普遍的 , 一些热销的楼盘也都如此 。
问题十
勿留空白提防作弊如同在填写银行存取款时需要在金额前加写$以防有人篡改存取款现金一样 , 合同中留下空白 , 往往会给开发商作弊留下可乘之机 。在中国商品房交易的惯例中 , 一般是由开发商手持所有合同文本 , 这样 , 开发商当然可以随心所欲地添加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了 。一旦这种合同被拿到法庭上作证 , 购房者即使不承认 , 也是口说无凭 , 难以举证伸冤 。